我国警用车辆的发展历程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分水岭,从建国初期的自行车,六七十年代的长江两轮、东风三轮摩托车八十年代的北京212吉普车,九十年代前是我们警用车辆发展的初级阶段。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警用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的迅猛发展,形成了以桑塔纳为主,北京吉普、昌河厢式车、长安微型车、金龙轻型客车、金杯客车、依维柯等客车,各式轻骑、摩托车、面包车、皮卡为辅的警用车体系。而警用专业技术用车亦在九十年代末开始进入市场。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与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情况同步,警用专业技术车辆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各类专业车辆开始装备公安各业务部门。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各地对警用车辆的需求和要求不断提高,尤其是基层警用车辆缺口很大,警用车辆采购规模逐年上升,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每年都会通过规范化程序采购3万多辆警用车,加上地方公安部门自行采购的2万多辆,全国公安部门每年需采购警车5万多辆,这其中除了各地公安部门自筹资金采购外,中央财政每年还拨出专项补助经费用于部分地区基层公安机关采购警务用车。
我国的警用车市场格局是整车企业和改装车企业并存,即使在国外成熟市场,如美国等警用车也大都由专业改装企业独立经营,整车企业提供警用车底盘或原车型,专用车厂进行改装完成,为了确保车辆改装后的各项性能,我国增加了改装后的机动车性能检测及工信部目录公告的申报,当前及未来的市场趋势将是整车企业与改装车企业不断合作,从而持续提升警用车辆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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